一般產品質量檢測實驗室管理要求:
ISO/IEC 17025對實驗室管理的要求涵蓋組織、管理體系、文件控制、要求、標書和合同的評審、檢測和校準的分包、服務和供應品的采購、服務客戶、投訴、改進、糾正措施、預防措施、記錄的控制、內部審核、管理評審共15個要素。ISO/IEC 17025:2005版在組織上,新準則明確了各崗位人員的職責,特別是強調最高管理者應親自參與管理。要求有技術主管,全面負責技術運作和提供確保實驗室運作質量所需的資源;要求指定一名質量負責人,有明確的職責和權力保證質量管理體系在任何時候都能有效運行;要求指定最高管理者、技術負責人等關鍵人物的代理人。管理體系及文件控制方面,要求實驗室建立、實施和保持與活動范圍相適應的管理體系,并將政策、制度、程序和指導書等形成文件,且所有文件均應有唯一性標識,建立管理體系文件的修訂狀態和發放控制清單等檔案,確保使用最新有效的文件。實施層面,要求實驗室能夠利用質量方針、質量目標和管理評審等持續改進管理體系的有效性,并有切實有效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;要求實驗室有保持各項質量記錄和技術記錄的程序,各項觀察結果、數據和計算都應當在產生的當時予以記錄,修正時只能劃改,不可涂改;要求實驗室按預定的日程表和程序由質量負責人負責定期組織內審,內審計劃應包括管理體系的全部要素,確保實驗室運作持續符合管理體系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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